万虹科技状告专利复委会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4 05:43 浏览 N 次
文/钱方
一场由中央到地方的产权风潮正在悄然掀起,也引发各行业不同程度的异动。尤其是产权保护意识较薄弱、侵权事件频发的行业,更是频现产权专利争夺战。
近日,点读机品类发明者万虹科技再次举起维权大旗,状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委会”),把此前轰动一时的诺亚舟“侵权门”事件带向深水区。
自去年年末起,同处市场领导地位的万虹和诺亚舟就开始了一场围绕专利应用的“龙虎斗”。虽然万虹获得了一审胜诉,但在近期的广州高院二审判决中,万虹却意外告负。前后两次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皆因专利复审委员会期间宣告万虹此前获得的专利失效,这是直接构成事件再度升级的导火索。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行政单位,并无下达无效书的法律权力,而更滑稽的是,二审居然以仍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无效决定书为依据,这简直就是一场闹剧!”万虹科技总经理刘鸿标在采访中表示质疑,如此不严谨的处理流程,如何让力求创新的企业得以安心发展?
事实上,专利复委会已不止一次被送上被告席。“产权官司因取证的特殊性而造成反复实属正常,这也体现了中国产权体系的开放性,有利于体系迈向成熟。”有业界法律专家认为,不过,同时也显露出产权决议体系不成熟的地方,这会导致误判率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通常而言,产权官司的争议点主要在对专利内容的取证,受限于行业尤其是技术知识壁垒,如何达成公正的判决是一大难点。”受理本次万虹专利案的廖律师进一步表示,而因决议流程出现漏洞而严重影响判决结果,这种情况更不多见。
据了解,万虹科技此次状告专利复委会,并对二审判决提出质疑,正是聚焦于“决议流程失当”以及“专利复审不严谨”两方面展开。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显然,只是专利复委会通传结果,能否构成期间正在进行的官司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的争议点。
“因司法流程不当而误判,造成的影响还只是其次,事实上,万虹科技质疑的重点,反而是对专利有效性的复审结果是否存在猫腻。”刘鸿标表示,万虹科技已经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无效行政诉讼,双管齐下,志在必得。
而在本次“侵权门”事件中,万虹科技用以状告诺亚舟的专利技术是否生效,成为左右结果的又一焦点。
“维权是最好的肃清方式,万虹将捍卫到底。”刘鸿标表示,此前,诺亚舟曾经找过万虹签订专利合作协议,随后又单方面撕毁,万虹目前仍保留协议原件,不排除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可能。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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