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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首次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luyued 发布于 2011-04-30 00:59   浏览 N 次  

中新山东网济南3月10日电(通讯员 李波 张江涛)近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认定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凤凰城”商标、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三A”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在东营尚属首次。

据了解,两案分别为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营豪威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诉东营三恩轮胎维修设备厂商标侵权案。东营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日前作出判决。这两起驰名商标的认定,开创了东营中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先河,有效的制裁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维护了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知名品牌无形资产所蕴含的巨大市场价值及商机开始凸现,导致社会上一些不法企业和商人恶意搭乘知名商标便车,不但给知名企业的信誉造成了极大损害,也给知名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上述情况,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对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争议中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认真遵循“被动保护、因需认定、个案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驰名商标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司法认定。
同时,东营市还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和舆论工具,采用宣传车、座谈会、悬挂横幅、到知名企业调研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种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宣传力度,有力的规范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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